这些年,国家在各地村庄施行“村村通”工程,许多村庄都通了水泥路或柏油路,大大方便了乡民出行。但是,据鲁宁交通知道,大多数村庄路途都未建立交通象征,路上既无警示牌,更无限速限载象征。跟着村庄机动车辆的不断添加,加上村庄路途弯多路窄等客观条件的制约,一些过往车辆因为不熟悉当地路况,若是车速过快,很容易发作事端。
为此,鲁宁交通主张,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村庄路途的办理:一是在村头、桥头、拐弯处、上下坡等事端易发地段,增设交通安全象征;二是组织人员,做好村庄路途的维护和办理,禁止村庄路途变成“卖场”和“晒场”;三是加大宣扬力度,遍及交通法规常识,进步农人的安全意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