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起,省公安厅交警部门对道路交通信号、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等展开排查。
绿灯时间短,过马路走到一半就得停;突然进入大幅降低限速的路段,没来得及减速就被电子眼拍下了。今后,上述情况或将成为历史,因为我省的道路交通设施将更加人性化。4月11日,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,即日起至12月,交警部门将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信号、交通技术监控设备、交通设施排查治理工作,重点分别是城市道路及公路的危险路段、事故隐患路段标志标线,灯控路口的信号灯及闯红灯抓拍设备的设置情况等。
1 信号灯
全省各级交警应组织开展对道路交通信号灯的技术规范标准、设置、安装规范、使用维护的集中排查整治,对辖区所有交通信号灯逐一清查。
重点排查内容包括信号灯不符合标准,使用复合灯;信号灯安装位置距路口进口停车线过远或不易于观察,安装位置超过标准高度或被遮挡;相位及配时不合理,在一些交通流量较小、不需设置多相位分离交通流路口安装方向指示信号灯,黄灯闪烁时间低于3秒,人行横道信号灯配时短,行人过街时间不足;信号灯指示信息与标志标线指示信息不一致,甚至相互矛盾;交叉路口交通流量大、冲突点多,但未安装信号灯;交通流量大的路口未设置辅助灯;灯控路口施划人行横道线,但未设置信号灯;信号灯排列顺序不合理,红灯、黄灯、绿灯上下或左右位置不当;信号灯由于故障不能正常显示,导致信号灯不亮、单一灯色显示时间过长;路口、路段应当设置标志、施划标线的,缺少设置或施划。
2 交通标志标线
排查交通标志、标线方面,重点内容包括交通标志缺失,应设标志而未设置;位置不合理,位置靠前、滞后或被遮挡;信息不科学,信息量偏大或不足,在同一立柱上标志设置过多,交叉路口标志设置过多,在标志牌同一板面上显示信息过多,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明显不足,标志(如限速)标准值偏低;视认性差,标志损坏,标志上的文字、图案尺寸不符合规定,内容拼写错误或信息模糊;系统性差,标志反映的信息不完整或不连续,如限速标志的设置,在限速区域过后未设置解除限速标志;多余信息干扰,道路沿线的醒目位置被大型广告牌所占用,或标志被行道树遮挡;标志、标线不协调,在同一路段上所反映的信息不统一,甚至矛盾;标线缺失,交通流量大、易拥堵等重要路口、路段没有渠化;标线模糊,新旧标线交错。